中山市电动汽车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发布
10-13

中山市人民政府近日印发《中山市电动汽车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通知》,通知对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出要求,强调充电设备应具备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标准符合性合格报告;施工应由具备相应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实施;相关配电网应由具备相应电力安装资质的单位实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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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5393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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